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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管理不空挡 服务不缺位 李沧分局对环评豁免类建设项目发放环境管理告知书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摆到关键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1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简称《新名录》)正式实施,其中汽车维修场所、金属制作的产品加工制造、木制品及家具制造等建设项目归属于豁免类,不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仍需遵守大气、水、固态废料、排污许可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如何告知并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公司守法自觉性,减少扰民等环境信访问题发生?如何填补环评制度改革后环境监管的“真空”?怎么样更好的为此类公司可以提供精准的生态环保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李沧分局主动思考、靠前谋划,站在为中小企业办实事、为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保驾护航的高度,创新开展了环评豁免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告知书制度,实现了环境管理和服务企业的“双赢”。

  《新名录》实施后,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两个方面的主体问题:对汽车维修场所、金属制作的产品加工制造、木制品及家具制造等建设项目,以往基层生态环境分局通过环评审批验收,出具书面的批复和验收意见,向企业提出明确的环境管理、达标排放等方面的具体实际的要求,企业照单全收、组织执行即可。列入豁免类建设项目后,企业通过环评审批验收获得环境管理要求的路径不复存在,实践中大部分企业反映自身环保专业相关知识匮乏,无从了解相关规定标准,日常环境管理出现“空档”,更担心“不知道、不小心”违法而被处罚,表示希望得到环保部门的指导帮助。

  另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不同执法人员在对同一个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告知企业应遵守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等方面会出现表述不一、尺度不同、不够规范统一的情况,易引起企业误解,对环保部门一视同仁、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两大“痛点”,李沧分局研究制定了《环评豁免类建设项目告知工作流程》,明确了信息登记、告知书模板制作、现场勘查和告知书内容确定、告知书发放和政策解读帮扶、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机制共6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及职责,寓服务与管理之中。对辖区常见的汽车维修场所、金属制作的产品加工制造、木制品及家具制造3类建设项目制作了《环评豁免类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告知书》(简称《告知书》)模板,对企业水气声渣等污染物管控、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确定告知的基本内容,由管理科和各中队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豁免类项目根据真实的情况发放《告知书》。整个工作流程还设计了《来电来访记录表》、《告知书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告知书送达回证》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文书,做到《告知书》发放依法、规范、有序。

  《告知书》的发放,让企业及时获知了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新规定、新要求,特别是豁免后减免了企业环评负担,同时又主动以《告知书》的形式给企业提出环境管理要求,内容具体精准,回应了企业要环保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帮扶的期待,对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依法规范监管提供了遵循,还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了环境方案。截至目前,李沧分局共对20余家企业组织了《告知书》发放工作,企业反响很好。例如,辖区某轴承公司拟扩建几条生产线,同时因公司在积极准备上市,急于完善扩建环评手续提供给上市辅导机构,作为环保手续合法的证明。得知此情况后,分局管理科和三中队第一时间到该公司现场办公,发现该公司扩建的生产线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已改为豁免类,不有必要进行环评审批,并向该公司送达了《告知书》。公司将该《告知书》提供给上市辅导机构,顺利了通过有关上市材料的审核。公司对此很谢谢,不仅免去了公司制作环评文件的资金负担,还节约了时间成本,《告知书》在手也让公司心里非常踏实。